1月6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到2027年,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显著提升,各类调节资源发展的市场环境和商业模式更加完善,各类调节资源调用机制进一步完善。通过调节能力的建设优化,支撑2025—2027年年均新增2亿千瓦以上新能源的合理消纳利用,全国新能源利用率不低于90%。
方案提出,改造或建设一批调度机构统一调度的新型储能电站。推动具备条件的存量新能源配建储能实施改造,由电力调度机构统一调度运行,提升调用水平。在统筹安排各类调节资源建设规模基础上,结合系统供电保障和安全稳定运行需要,优化选择适宜新型储能技术,高质量建设一批技术先进、发挥功效的新型储能电站。
完善调节资源调用方式。探索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和水风光基地一体化调用。结合市场、价格等机制,试点探索沙戈荒基地和水风光基地一体化协同调用机制,优化基地整体涉网性能,提升稳定支撑能力。
提升新型储能调用水平。电力调度机构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新型储能调度运行细则,明确新型储能的调度关系。优化新型储能调度运行,发挥移峰填谷和顶峰发电作用,增强本地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实现应用尽用。在新能源消纳困难时段优先调度新型
储能,实现日内应调尽调,减少弃风弃光。
完善调节资源参与市场机制。完善峰谷电价机制。电力现货运行地区,科学设置市场价格上下限,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合理峰谷价差,积极推动各类调节资源参与现货市场。尚未实现现货运行地区,进一步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引导各地区根据净负荷曲线优化峰谷时段划分,提升峰谷差价经济激励水平。完善用户侧峰谷分时电价机制,实现与发电侧电价机制联动。推动售电公司与用户签订峰谷分时电价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