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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分布式光伏备案无需取得电力消纳意见!工业园区屋顶光伏“能建尽建”!
来源: | 作者:玖开电缆 | 发布时间: 2024-07-01 | 102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期,四川在分布式光伏发展方面积极行动,取消了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时需提供电力消纳意见的要求,大大简化了备案流程,降低了项目成本和时间;同时,推动工业园区屋顶光伏“能建尽建”,推进学校、办公楼等公共建筑光伏开发利用等。此系列新政势必为分布式光伏带来新的生机与发展。

国网四川电力公司也采取措施优化并网服务,包括简化并网流程,并有针对性地开展配电网改造提升,配套完善电网稳定运行手段,提升配电网分布式光伏承载力,以减轻光伏发电波动对电网造成冲击等问题。

一、简化备案

6月15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

一、规范分布式光伏备案工作

分布式光伏备案无需取得电力消纳意见。对于设置分布式光伏备案前置条件的地区,有关市(州)能源主管部门应立即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即时整改,不得擅自增减分布式光伏备案审查条件。


二、做好分布式光伏接网工作

电网企业应结合分布式光伏发展需求,有针对性加强配电网建设,配套完善电网稳定运行手段,保障电能质量。要统筹配电网容量、负荷增长及调节资源,系统开展新能源接网影响分析评估配电网承载能力,建立可承载新能源规模的发布和预警机制。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后,项目单位应及时向电网企业提出并网接入申请。电网企业要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理效率,做好并网管理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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