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马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调查征集《全面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实施方案》意见建议。实施方案提出,按照“政府引导、多方参与、政策支持”的方式,鼓励多方资本参与,探索集投资、建设、运营为一体的专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发展模式。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进全市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营。
党政机关要带头推进光伏建设,利用办公楼屋顶及车棚顶建设光伏设施,可利用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达到50%以上,屋顶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且具备安装条件的,须100%安装光伏。
实施方案提出,对2023年当年并网投运的家庭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并网后次年实际发电量按0.2元/千瓦时的标准给予电价补贴;对2024年当年并网投运的家庭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并网后次年实际发电量按0.1元/千瓦时的标准给予电价补贴;2025年起并网投运的家庭分布式光伏电站不予补贴。